日前,經中共河池市委批準,河池市紀委監委對河池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、一級調研員韋立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,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。
經查,韋立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涉嫌受賄犯罪。
韋立漢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喪失理想信念,背離初心使命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為官不廉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河池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河池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韋立漢開除黨籍處分;由河池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違紀違法所得上繳國庫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韋立漢簡歷
韋立漢,男,瑤族,1965年10月出生,廣西都安人,在職大學學歷,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87年7月參加工作。
1987.07—1991.05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東廟鄉水電農機助理員、團委書記;
1991.05—1993.08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鎮政府秘書;
1993.08—1994.08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鎮黨委宣傳委員;
1994.08—1996.08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縣委組織部秘書股股長;
1996.08—1997.07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縣委組織部干部股股長;
1997.07—1998.09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拉烈鄉黨委副書記、鄉長;
1998.09—1999.06 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下坳鄉黨委書記;
1999.06—2002.09 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黃金鎮黨委書記、人大主席;
2002.09—2006.08 廣西南丹縣副縣長;
2006.08—2009.12 廣西南丹縣縣委常委、紀委書記;
2009.12—2015.02 廣西河池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;
2015.02—2020.05 廣西河池市民政局黨組書記、局長;
2020.05—2020.09 廣西河池市民政局黨組書記、局長、一級調研員。